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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广西贵港白花山(一期)风电项目配套储能租赁服务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24-05-22 人气: 来源:国际能源网

据电力家了解到,近日,广西公司贵港公司贵港白花山(一期)风电项目配套储能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

广西公司贵港公司贵港白花山(一期)风电项目建设总规模为7万千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要求:风电新能源项目原则上配置20%、连续储能 2 小时的储能设施,并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同步投,需租赁储能电站容量为14MW/28MWh用以满足政府及电网公司对于新建新能源项目储能的配置要求。

储能租赁期限:计划2024年6月20日开始租赁,该储能租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小计24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次拟配额14MW/28MWh储能容量,该储能电站的建设及运维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方的储能项目容量期间,包括不限于运行维护、安全生产等发生的-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投标方承担。

原公告如下:

广西公司贵港公司贵港白花山(一期)风电项目配套储能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贵港公司贵港白花山(一期)风电项目配套储能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04684,招标人为贵港国能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贵港国能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广西公司贵港公司贵港白花山(一期)风电项目建设总规模为7万千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要求:风电新能源项目原则上配置20%、连续储能 2 小时的储能设施,并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同步投,需租赁储能电站容量为14MW/28MWh用以满足政府及电网公司对于新建新能源项目储能的配置要求。

2.1.2招标范围:广西公司贵港公司贵港白花山(一期)风电项目建设总规模为7万千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要求:风电新能源项目原则上配置20%、连续储能 2 小时的储能设施,并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同步投,需租赁储能电站容量为14MW/28MWh用以满足政府及电网公司对于新建新能源项目储能的配置要求。

2.1.3储能租赁期限:计划2024年6月20日开始租赁,该储能租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小计24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4质量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可租赁14MW/28MWh储能容量承诺函,确保投标人可租容量满足招标人需求。

2.1.5投标人提供的储能电站项目在2024年6月20日前投运且具备容量配额条件。

2.1.6本次拟配额14MW/28MWh储能容量,该储能电站的建设及运维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方的储能项目容量期间,包括不限于运行维护、安全生产等发生的-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投标方承担。

2.2 其他:投标人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广西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建设的通知》(桂发改电力〔2022〕1043号)的要求,保证满足广西电网的相关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新能源共享储能租赁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可租赁14MW/28MWh储能容量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其他资料。)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2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28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6-12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公告为准。

注:

1.本项目在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进行公示。

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不包括项目经理等人员业绩),评标阶段将认定为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国能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万港大厦18楼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赵代育

电 话:0771-2555530

电子邮箱:12087435@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邮 编:400010

联 系 人:魏海洋

电 话:023-63602829

电子邮箱:175510024@qq.com


资讯来源:国际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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