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托克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托克托县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结果的公示。
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企业提交的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综合比选。根据评审结果,同时综合考量对地方贡献等因素,最终确定大唐(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托克托县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的投资主体。
原文如下:
托克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托克托县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建设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12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托克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内蒙古青城新能源研究有限公司就托克托县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进行公开优选。
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企业提交的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综合比选。根据评审结果,同时综合考量对地方贡献等因素,最终确定大唐(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托克托县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的投资主体。
公示时间:2025年8月7日-2025年8月9日。
凡对本次优选结果存在质疑的,应当在优选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前,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提出书面问询,并随问询函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信息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联系人:李勇娟 联系电话:15024952989
托克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