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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溥诸城400MW/800MWh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环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15 人气: 来源:<a href="http://sthjj.weifang.gov.cn/55351/1954740664239525888.html" target="_blank">潍坊市生态环境局</a>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森溥诸城400MW/800MWh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拟审批公示。

项目规划建设总容量400MW/800MWh,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由80套5MW/10MWh储能子单元组成。80套5MW/10MWh 储能子单元35kV侧手拉手,经集电线路回路接入升压站35kV开关柜。5MW/10MWh储能子单元包含 1套5MW交流预制舱(以下简称 PCS 舱)和2套 2.5MW/5MWh电池集装箱(以下简称电池舱)。2.5MW/5MWh 电池舱共160套。

项目总投资160000万元,环保投资617万元,占总投资的0.386%,施工工期6个月。

原公告如下: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森溥诸城400MW/800MWh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森溥诸城400MW/800MWh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36-8095989;0536-8095928

通讯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18号潍坊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261061

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一、项目概况

拟建储能电站位于潍坊市诸城市龙都街道大七吉村龙祥路以南,龙盛苑小区以东,东侧为苗圃、南侧为涓河、西侧为龙盛苑小区、北侧为龙翔路。站址中心坐标为:E119°19′25.2713、N 35°57′43.0356。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包括1座储能电站和配套220kV升压站,一次建设完成,占地面积约73.35亩,设计使用年限约30 年。储能电站根据功能分为储能区、变电区和办公区三个区域。

储能电站:规划建设总容量400MW/800MWh,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由80套5MW/10MWh储能子单元组成。80套5MW/10MWh 储能子单元35kV侧手拉手,经集电线路回路接入升压站35kV开关柜。5MW/10MWh储能子单元包含 1套5MW交流预制舱(以下简称 PCS 舱)和2套 2.5MW/5MWh电池集装箱(以下简称电池舱)。2.5MW/5MWh 电池舱共160套。

220kV升压站:位于站内中部偏北,规划安装2台 240MVA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电压等级220kV/35kV。主变户外布置,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35kV配电装置户内布置。规划220kV出线3回,本期1回,主变进线2 回,采用双母线接线。35kV配电装置采用四段单母线接线,集电线路规划出线16回,本期出线16回。

办公区:站址内东北角设置综合楼(2F)、活动场地和停车位等,便于工作人员现场办公,站区内不设置宿舍和食堂。拟配置工作人员10人,工作制度为三班制,负责储能电站的管理、运营及维护。

220kV输电线路另行评价,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项目总投资160000万元,环保投资617万元,占总投资的0.386%,施工工期6个月。

二、污染物产生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主要为平整土地、打桩、开挖土方、材料运输、装卸和搅拌等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以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机械废气。通过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燃油机械废气通过自然扩散和稀释,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场所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施工设备清洗废水产生量较少,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水质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建筑施工要求,废水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抑尘,不外排,淤泥妥善堆放,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运营期: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挖掘机、推土机、搅拌车、振捣器、汽车吊等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车辆。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位置、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居住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合理施工布置,施工场地设置围挡等,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昼间施工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等,严格施工期间机械车辆行驶时间、行驶路线的控制和管理等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后,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运营期: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储能电站运行时,通过增加降噪措施,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最大为44.6dB(A),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室外,昼间噪声预测值为47.8dB(A),夜间噪声预测值为46.0dB(A),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室内,昼间噪声预测值为43.5dB(A),夜间噪声预测值为39.8dB(A),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附录C相关要求(昼间50dB(A),夜间40dB (A))。项目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距离较近,应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电池舱和PCS 舱设备选型,从声源源强上降低噪声不小于8dB(A);设置声屏障;合理设置充、放电时间;优化平面布置等方面尽量降低对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倾倒,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运行期固体废物为运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更换下的废磷酸铁锂电池、废铅蓄电池和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磷酸铁锂电池属于一般固废,交由生产厂家处理或有相应处理资质的机构进行专业回收利用。

5.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间在土方开挖、堆放、回填时使土层裸露,容易导致水土流失。施工活动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后可把环境影响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且随着活动的结束影响随之消失,生态系统依然保持稳定。本项目施工对附近生态系统的影响轻微,不会影响生态系统的群落演替、种群结构和生态功能。

运营期:无明显生态环境影响。

6.辐射环境影响

(1)辐射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状检测结果,本项目220kV储能电站四周工频电场强度为0.394V/m~5.084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054μT~0.0393μT;拟建站址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395V/m~0.927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043μT~0.0577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的要求。

(2)辐射环境影响

升压站:类比监测结果表明,类比电站围墙外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68.73V/m,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0.1857μT,预计本项目运行后周围电磁环境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的要求。

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类比检测和现状监测结果,预测本工程运行后,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的要求。


资讯来源:<a href="http://sthjj.weifang.gov.cn/55351/1954740664239525888.html" target="_blank">潍坊市生态环境局</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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