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储能资讯 > 企业动态

碳足迹追踪提速

发布时间:2024-11-21 人气: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据电力家了解到,近日,国家相关部委先后发布文件,提及要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在2024年1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李超表示,将加强工作统筹,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协调机制,尽早构建形成系统完备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我国对产品碳足迹的追踪正在提速。

了解产品碳足迹并建立管理体系,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然要求。更直接的原因或与《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EU)2023/1542(以下简称《新电池法》)及其配套文件有关。

作为我国动力电池主要出口市场,欧盟致力于降低产品在全球范围的碳排放。《新电池法》适用于欧盟范围内投放市场、投入使用的几乎所有类型电池,要求每个电池型号起草全生命周期碳足迹声明。其中,声明对汽车动力电池最早实施,在2025年2月18日或相关授权法案生效后12个月生效。

业内人士称,我国一方面亟需建立自己的行业碳足迹数据库,加强与欧盟的合作;另一方面要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强化各行业节能降碳,从根本上减少产品碳排放。

01.承压:欧盟碳足迹新规影响“新三样”出口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等“新三样”已成为我国产品出口的重要力量。从多地发布的2024年出口数据看,“新三样”正持续释放外贸动能。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早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出口电动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品7578.3亿元,占我国出口总值的4.1%;其中锂电池累计出口285273万个,同比增长4.6%。

据网易财经报道,在国内动力电池厂商中,国轩高科是少有的对温室气体全范围及各分段排放量数据均作披露的几家企业之一。然而,其碳核查范围至今并未覆盖全公司,2023年的碳核算范围也仅针对旗下核心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新电池法》,从2025年2月18日起,销往欧盟的汽车动力电池必须提供碳足迹声明,声明包含制造商管理、电池型号、电池制造厂地理位置、电池全生命周期及各阶段碳足迹、欧盟电池一致性声明识别号、碳足迹值研究公开版本的网络链接等信息;从2028年2月18日起设置碳足迹最大限值,超过限值的电池产品同样不能在欧洲市场销售。

02.困境: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数据人有我无

目前,中国产品碳足迹标准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基本上还没有一个行业产品拥有完善的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体系。

而自“双碳”目标提出以来,有关碳排放的核算统计、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设,就成为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因为产业要实现减碳降耗,先算清楚产品碳排放量的多少是科学前提。政府部门也屡屡发文,要求做好碳核算、碳足迹管理工作。

202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这是国家部委首次提出关于产品碳足迹明确而具体的目标。意见提出“系统推进,急用先行”的工作原则,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持续完善的原则,积极推进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稳步有序扩大覆盖产品范围,到2025年国家层面出台5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到2030年国家层面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

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方案直接点出了“急用先行”的重点产品,如电力、燃油、钢铁、动力电池、光伏、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等,组织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科研单位等制定发布产品碳足迹核算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

欧盟从2005年开始实施了国际生命周期数据体系(ILCD),目的是将其作为ISO14040/14044的拓展细分方法,为促进环境信息的交流并为一致、稳健和有质量保证的生命周期数据奠定基础;到2014年,欧盟为了托管这些符合ILCD数据格式的数据库,供全球的用户使用,启动了生命周期数据网络(LCDN)。《新电池法》采用的企业电池碳足迹数据就来自LCDN。

2024年7月,远景科技集团宣称发布了我国首个基于ILCD标准建设、集中展示的碳足迹及环境影响数据的网络平台。

“当前LCDN中尚无广受认可的我国机构采集的数据,欧盟只能用全球其他机构采集上传的数据来代替。”南方电网碳资产管理(广州)有限公司技术总监陈晖告诉eo。

从他研究查询的结果看,Ecoinvent、GaBi等知名外国机构采集我国的碳足迹数据明显滞后,更新不及时,“有5年甚至10年前的数据”,这显然会导致数据偏高,从而影响产品出口。

据了解,Ecoinvent和GaBi数据库中都建立了“中国电力碳足迹”模型,其结果分别为0.971千克二氧化碳/千瓦时和0.942千克二氧化碳/千瓦时。

03.解题:建好数据库,推动数据互认合作

发布各项文件要求之外,政府部门也在积极计算相关数据,以供行业企业核算碳排放。

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在2024年4月已经发布了2021年我国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其中全国平均值为0.5568千克二氧化碳/千瓦时。

生态环境部还表示,年内还将发布2022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并正开展电力碳足迹因子研究,成熟后将发布电力碳足迹因子。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只能用于计算企业用电环节产生的碳排放量,并未计入直接排放以及其他环节产生的碳排放。

“欧盟《新电池法》的标准是全生命周期,像上游原材料的开采,下游成品运输,乃至报废回收,这些碳排放都要算进去。”南方电网碳资产管理(广州)有限公司战略总监张锐说,按照欧盟“国家平均电力消费组合”的标准,我国0.5568千克二氧化碳/千瓦时的平均排放因子的数据较正常偏低。

“但电力碳排放占大头,我国实际情况也到不了外国机构计算的接近1千克二氧化碳/千瓦时这么高的水平。”陈晖补充说。

为了加强国际数据互认,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在2024年6月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初步构建。

“我们先把符合ILCD数据格式的数据库建起来,这样跟欧盟就有了同一套标准,然后再磋商合作,寻求数据互认,效果可能更好。”陈晖建议。

毕竟,由本国机构建数据库拥有其他国家所不具备的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及时性等优势,可避免外国机构数据滞后带来的不利影响。

04.展望:电力行业碳足迹平台发布

各行业机构也正积极建立适应国际标准的碳数据库。作为碳排放核心行业,电力行业协会已有关联平台建成。

2024年9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发布电力行业产品碳足迹与环境产品声明平台,现阶段,平台已开放变压器、电力电缆、光伏组件等8个品类碳足迹核算及认证线上申请功能,聚焦全周期“算碳”,提供标准化核算服务,出具产品碳足迹及环境产品声明报告证书;聚焦全社会“知碳”,构建本土化因子数据库,为国家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贡献电力智慧。

中电联规划发展部副主任张晶杰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按照国际国内产品碳足迹核算基本规则,电力领域碳足迹核算边界涵盖“从原材料获取与运输、设施安装建设、生产运维管理、废弃回收处置等全流程、全要素”。

2024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提出,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作用,以电力、钢铁等工业行业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根据行业特点和管理需要,合理划定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范围,完善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机制。

中电联表示,下一步将推进产品碳足迹标准制定、行业背景数据库建设、国际交流互认等工作。

与此同时,在业界看来,虽说欧盟碳足迹政策大的方向已经确定,但对于某些细节,“并非没有磋商的余地”,陈晖认为:“就动力电池碳足迹计算来说,毕竟还是草案,征求意见后,其计算模式不排除会做增减修改的可能性。”

位于布鲁塞尔的几家行业协会已对将阻止企业使用电力购买协议(PPA)等工具来计算电池生产中碳排放量表示担忧。协会称,如果电池制造商不能使用PPA来证明其产品具有较低的气候影响,那么新的可再生能源产能投资将面临极大风险。

此外,PPA作为企业脱碳工具和新能源风电场、太阳能发电厂进入市场的重要途径,对欧洲能源转型极为重要,与最近通过的电力市场改革相一致,不应排除在碳足迹计算之外。

中国工程院院士舒印彪近日提出了基于分时分区电碳因子分析方法构建产品碳足迹标准认证体系的思路。“我们跟欧洲一些行业专家有过交流,不一定非得按全国平均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来计算。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电力碳排放差异大,分时分区来算可能更合理,也能促进清洁能源地区产品碳足迹核算。”舒印彪说。

资讯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免责声明: 本站内容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此文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站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上一篇:直抵非洲!晶澳科技2.32MWh工商业储能系统实现海外批量出
下一篇: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