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尚太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发展协议暨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及相关单位本着充分协商、平等、互利原则,就“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的投资合作事宜签署项目投资发展协议或补充协议;同意公司或子公司新设项目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山西省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辖区内投资新建本项目,本项目总投资初步预计约40.7亿元人民币(总投资额以实际为准)。
尚太科技表示,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规划和实施进度分期投入资金,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发展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原公告如下:






